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2026“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专业技能比赛 音乐比赛细则
一、比赛宗旨
本次比赛紧扣2026年职业学校“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系列育人活动“重走长征路. 传承报国志”主题,旨在促进我校音乐表演专业(演奏、演唱方向)学生的学习与交流,为学生搭建展示自我、提高自我的平台,进一步加强专业学习与学术交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活跃校园文化气氛,构建和谐美丽校园。
二、参赛对象
参赛对象为广西艺术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在读学生。
三、比赛分组
1. 键盘组
2. 民乐组
3. 管弦乐组
4. 声乐组
四、比赛作品范围
1. 中外优秀经典器乐、声乐作品(声乐作品含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经典曲目)。
2. 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有一定艺术水准的音乐作品或原创音乐作品;原创作品指由我校师生创作的器乐、声乐作品,鼓励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红色主题进行创作。
五、比赛要求
器乐独奏者、声乐独唱者须背谱演唱(演奏),不背谱扣0.3分(考评组长进行操作)。
(一)键盘组
1. 键盘组比赛,键盘演奏方向或非键盘演奏方向的学生均可参赛,不分独奏和重奏,仅设决赛一个阶段进行。
2. 选手演奏结束后,现场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视唱)。
3. 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
4. 比赛曲目限时5分钟,若超时评委可打断演奏,超时不扣分。
5. 重奏参赛人数限制4人以内。
6. 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并做好比赛准备。签到或比赛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二)民乐组
1. 民乐组比赛,民乐演奏方向或非民乐演奏方向的学生均可参赛,不分独奏和重奏,仅设决赛一个阶段进行。
2. 选手演奏结束后,现场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视唱)。
3. 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谱架自备。
4. 比赛曲目限时5分钟,若超时评委可打断演奏,超时不扣分。
5. 每个重奏节目参赛人数限制15人以内、独奏组伴奏人数不能超过12人。
6. 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并做好比赛准备,签到或比赛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三)管弦乐组
1. 管弦乐组比赛,管弦乐演奏方向或非管弦演奏方向的学生均可参赛,不分独奏和重奏,仅设决赛一个阶段进行。
2. 选手演奏结束后,现场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视唱)。
3. 组委会提供钢琴,其他乐器自备,谱架自备。
4. 比赛曲目限时5分钟,若超时评委可打断演奏,超时不扣分。
5. 每个重奏节目参赛人数限制15人以内、独奏组伴奏人数不能超过12人。
6. 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并做好比赛准备,签到或比赛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四)声乐组
1. 声乐组比赛,声乐演唱方向或非声乐演唱方向的学生均可参赛,不分独唱、重唱(含小组唱)类别,不区分唱法(美声、民族、通俗等唱法统一参赛评分),仅设决赛一个阶段进行。
2. 选手演奏结束后,现场进行综合素质考核(视唱)。
3. 组委会提供伴奏所用钢琴,如需伴奏音频(MP3格式)须由选手提前3个工作日提交至组委会,逾期未提交视为无伴奏参赛;谱架自备(重唱/小组唱使用)。
4. 独唱曲目限时5分钟,重唱(小组唱)曲目限时7分钟,若超时评委可打断演唱,超时不扣分。
5. 重唱(小组唱)节目参赛人数限制8人以内,独唱伴奏人数不超过2人(钢琴伴奏1人+其他乐器伴奏1人)。
6. 参演选手要求提前20分钟到比赛现场签到,确认伴奏设备及音准,做好比赛准备。签到或比赛逾期不到者作弃权处理。
六、评分标准
(一)比赛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评委当场打分、主持人现场报分。
(二)演奏/演唱、综合素质考核均采取10分制进行综合评分。评委现场亮分后,计分员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评委所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参赛作品的最终得分(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三)选手的最终得分加权平均法计算,其中“演奏/演唱得分”占权重80%,“综合素质考核得分”占权重20%。
计算公式为:最终得分=演奏/演唱得分×0.8+综合素质考核得分×0.2。
(四)比赛原创作作品在最后得分上加0.2分。
七、奖励办法
本赛项所有组别奖项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获奖比例为参赛选手总数的5%、10%、15%、20%。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以班级为单位)。
组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或减少奖项名额,并为获得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参赛节目颁发证书。
八、报名须知
1. 报名时间: 发布通知即日起—11月2日
2. 抽签时间: 具体时间以组委会通知为准
3.报名地点: 附校教务、学工办事大厅(声乐组选手需同步提交伴奏音频文件名及曲目信息)
九、比赛时间和地点
• 比赛时间:11月10 日——11月13 日 (下午、晚上)(具体时段分组安排于抽签时公布,若因节假日调整另行通知)
• 比赛地点:附中排演厅
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组委会。

